公告日期:2023-07-31
公告编号:2023-023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对上述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董事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28 日,董事张然女士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董事职务。为确保公
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提名曹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对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补选董事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经对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进行全面了解,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曹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同意将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23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娄祝坤、王琳琳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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