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4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对上述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不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4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关于追认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已经回避,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和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与此类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方案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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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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