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7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3374 证券简称:东方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快发展集团商业板块、提高集团在衢州市场的占有率、降低成本实现规模效益,经衢州东方商厦有限公司经营班子和东方股份经营班子研究,拟建议由衢州东方商厦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100 万元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衢州市江山城南东方广场商贸有限公司(暂定名)。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投资成立衢州市江山城南东方广场商贸有限公司(暂
定名)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不涉及关联交易,
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03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衢州市江山城南东方广场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江山主城区南部核心区的江山城南东方广场购物中心
主营业务:食品、药品、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农产品、纺织品、服装及饰品、鞋帽、箱包、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工艺品、玩具、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五金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文具用品、电子产品、体育用品、照相器材、家用电器、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内)、自行车及零配件、家具、建材、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销售; 农产品收购; 珠宝、首饰、烟草制品零售; 柜台租赁; 道路货物运输。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衢州东方商厦
货币出资 1,000,000 元 100% 1,000,000 元
有限公司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公告编号:2023-003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无须签署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东方股份管理层认为,江山城南综合体项目为江山政府主要规划开发重点区域,作为老城区的延伸和扩展区域,以较低起始租金租赁江山城南综合体物业是集团加快江山区域发展商业板块、减少商业竞争,规避投资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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