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3374 证券简称:东方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374 东方股份 2024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
(七)会议地点
衢州东方大酒店集思厅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新三板挂牌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新三板挂牌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告,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作为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胡国柳、邹峻、宋婷、周智慧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
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四)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对公司 2022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情况进行编制汇报。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47,789,028.91 元,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53,463,957.12 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92元(含税),共计派送税前现金 40,32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