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6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33377 证券简称:童石网络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上海童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童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5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5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上海童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童石网络”),住所地:上海市
虹口区同心路 723 号 9 幢 1 楼 118 室
王红君,男,时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股份代持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红君分别于 2017 年 4 月、2018
公告编号:2020-016
年 4 月与林孟学、汪澜漪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约定由林孟学、汪澜漪分别购买王红君持有的 282000 股、66667 股童石网络股份,并由王红君代为持有,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2019 年,法院判决王红君回购林孟学持有的 28.2 万股童石网络股份,并支付回购款 500 万元及利息;王红君与汪澜漪就代持股份事项进行洽谈,商议解决方案。
童石网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股份代持违规。
王红君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签署股份代持协议,违反了《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王红君作为童石网络董事长,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童石网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红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告编号:2020-016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进一步加强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上海童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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