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26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简称:源和药业 证券代码:833379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3
月 24 日收到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告(2021)皖 1621 破 1 号,具
体内容如下:
“申请人安徽正奇供应铺管理有限公司、涡阳县兴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经报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于 2021
年 2 月 8 日作出(2021)16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该案交涡阳县人民法
院审理。本院于 2021 年 3 月 5 日裁定受理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和堂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担任源和堂公司管理人。源和堂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1 年 6 月 11 日 17 时前,向源和堂公司管理人(申报地点:安徽
省亳州市涡阳县义门镇源和堂公司新园区(北区)办公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牛律师 18726388386、武律师 18655058018 )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
公告编号:2021-004
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力,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力。源和堂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源和堂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 9 时在安徽省亳州市
涡阳县义门镇源和堂公司新园区(北区)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时间或地点若有变动,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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