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30
南京证券
关于长江绿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南京证券作为长江绿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绿海”)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长江绿海 2020 年财
务报表,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长江绿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绿海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长江绿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 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确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由于长江绿海公司的原因,我们对部分银行账
户、银行贷款账户未能函证及取得银行对账单,也无法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
以确定银行账户账面发生额相关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银行账户余额的准确性、银行贷款余额的准确性、完整性等。
同时,无法取得子公司长江绿海企业孵化器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和长江绿海供应链管理(云南)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我们无法确定是否存在未入账的负债及担保等情况。
2. 往来项目无法通过有限的审计程序予以确认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执行函证审计程序,由于长江绿海公司的原因,导致部分往来函证程序无法执行,对往来项目的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确认。
3. 无法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准确性
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营业收入及成本完整的过程文件,也未能获得可靠的工程履约进度计算依据,长江绿海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的与审计相关的资料,审计范围受限。我们不能确定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会计处理恰当性。
4. 存货
由于长江绿海公司未对 2020 年末的存货进行盘点,我们无法执行存货的监盘程序,无法确认存货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也无法了解存货的性质状况等信息从而对存货是否存在减值做出合理的判断。
长江绿海公司存在使用个人账号为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况,金额3,996,369.67 元,我们没法设计适当审计程序,证实款项支付的有效性及存货的计价的准确性。
5. 部分子公司及分公司无法提供审计资料,用印记录缺少 2020 年 3 月
30 之前的信息,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广泛。
6.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23,921,679.33 元,资产负债率为 119.40%,财务状况己严重恶化;同时,由于诉讼事项,公司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多项银行借款逾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 2.2 所述,公司提出
性。
7. 其他重要事项的影响
(1)固定资产权属是否受限
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我们不能取得公司车辆及房产的产权是否受
限的最新相关资料,也无法设计和执行有效程序来验证固定资产的权属是否受到限制。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及 2020 年的经营成果不佳,公司仍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5,256.23 元,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能够在税前转回,该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缺乏充分的依据。
(3)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资料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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