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03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33382 证券简称:ST 长江海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长江绿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绿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长江绿海环境工程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23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八条、第
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警示对公司经营方面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警示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1、公司接受云南证监局对公司做出的决定。
2、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的警示函情况,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今后,公司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法合规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5 号
公告编号:2022-023
长江绿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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