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5
证券代码:833391 证券简称:建成咨询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及
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理管
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公司股东名册;
(十二)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四)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对上述事项进
行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
如果董事会没有就上述事项达成决议,董事或董事长擅自行使职权的,必须承担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影响公司运作管理的,其他董事有权提出警告,也可以直接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处理。
第五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或专员: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董事会可以制定各专门委员会或专员的实施细则,规定其职责、议事程序、工作权限等。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
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
如果该事项对当前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可分配利润和公积金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七条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董事会
会批准。
第八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章 董事
第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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