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0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833395 证券简称: 帕卓管路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苏帕卓管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及《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审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审 议公司以下重大交易事项(提供担保 议公司以下重大交易事项(提供担保、 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关联交易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以上且超过50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万元。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 且超过 2000 万元。2、交易涉及的资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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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绝对值的 1%以上,且超过 50 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
万元。 上,且超过 2000 万元。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由七(7)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根据需要设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根据需要设
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如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 易等事项;如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 保、关联交易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一)交易涉及的 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以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上;(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 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二)交易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净资产绝对值的 1%以内,且不超过 50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万元。 25%,且超过 1000 万元。
第十二章新增第一百九十二条 第十二章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主动
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
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或者公司触发
规定的终止挂牌情形被强制终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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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挂牌的,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
的合法权益。若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的,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可以
通过提供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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