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4
海通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做市股票帕卓管路回售约定的公告
做市商:海通证股份有限公司
做市股票:帕卓管路,证券代码:833395
涉及情形:回售约定
一、 股票受让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与冠领国际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从冠领
国际有限公司处受让股票帕卓管路(证券代码:833395)1,000,000 股。
二、 回售约定情况
海通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与冠领国际有限公司对股票回售作如下约定:
第二条 做市库存股回售的数量与价格
2.1 本协议约定的回售做市库存股(以下称“协议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000 股,并根据【帕
卓管路】权益分派孳生的送、转股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回售数量以甲方书面回售通知为准。甲方可视交易情况发出单次或多次书面回售通知。
2.2 本协议约定的做市库存股回售价格按本次认购价格(2.00 元/股)加上按每年 6.8%的年化收
益率(单利)所计算的利息之和确定。具体计算方式为:P=M×(1+6.8%×T/365)。其中 P 为每股回售价格,M 为本次认购价格,T 为甲方取得目标公司做市库存股股票当天至乙方回购甲方所持有的协议股份当天的天数。若标的公司存在现金分红,则相应的股份回售款应当扣除甲方已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
第三条 做市库存股回售触发条件
乙方承诺:满足以下触发条件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将做市库存股回售给乙方,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回购甲方持有的做市库存股。
(1)因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报表及资料的内容以及公开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存在重大遗漏等情形,致使甲方决定停止对目标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服务的;
(2)因目标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或被全国股转系统强制终止挂牌的情形;
(3)目标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目标公司将股票交易方式变更为非做市交易情形的;
(6)目标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
(7)目标公司被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8)目标公司因被收购或者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甲方决定退出做市;
(9)目标公司 2024 年度期末财务指标不符合北交所法律规定的条件;
(10)以目前北交所上市标准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 2025 年内未向北交所提交申报材料;
(11)其他因目标公司的原因,致使甲方决定停止对目标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服务的。
做市商单次约定的回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受让的股份数量。做市商不存在在对做市申报或成交价格、数量、金额进行承诺等可能影响做市报价的情形。做市商与挂牌公司股东作出回售的约定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帕卓管路做市库存股票回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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