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0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3408 证券简称:伊森新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伊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4年 4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孙昌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8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潇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87,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孙韶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姜艳玉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孙建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公告编号:2024-011
年 4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静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晓倩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薛建智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5 月 8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换届为公司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4-011
《青岛伊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青岛伊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青岛伊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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