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及相关安排,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主办券商”)组织所督导的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晶光电”、“公司”),按照《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清单》要求严格开展自查工作,并根据穗晶光电自查和日常督导情况,对穗晶光电开展核查工作,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穗晶光电内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董监高任职履职、决策程序运行、治理约束机制相关情况
1、内部制度建设
穗晶光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及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2、机构设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共 5 人,未设立独立董事。公司监事
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4 人,其中 3 人担任董
事。
2022 年度穗晶光电不存在下述情形:
(1)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2)公司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3)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4)公司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公司存在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但该情形未违反《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
董事会中有三人兼任高级管理人员:郑汉武任董事、总经理(原董秘崔凯离
郑林任董事、副总经理。
3、董监高任职履职
2022 年度公司董监高任职履职核查情形如下:
事项 是或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情 否
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 否
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 否
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 否
公司未聘请董事会秘书 否
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 否
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亲属关系 否
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具有亲属关系 否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是
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是
财务负责人不符合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 否
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订立除劳务/聘任合同以外的合 否
同或进行交易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否
董事连续十二个月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 否
数二分之一
2022 年 12 月 16 日,原董秘崔凯离职,新任董秘入职之前,由董事长(郑
汉武,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代行董秘职责,除此情形外,不存在总经理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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