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1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3424 证券简称:摘牌电庄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
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停牌情况
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施停牌。
二、 终止挂牌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15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复核申请。
三、摘牌整理期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未向全国股转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为10个交易日,并于2021年11月15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电庄”,证券代码为“833424”,交易方式仍为集合竞价。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及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朱滨彬联系电话:158 8133 3055
券商联系人:任越先联系电话:0755-83007306
特此公告。
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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