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4-051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事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募投项目 “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拟在原有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同时,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设计与研发中
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出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专项核查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舆情管理制度》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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