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833428 证券简称:江大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江大源生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六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 第四十六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
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 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的提供的担保。
公告编号:2022-012
联方的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
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应严格执行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审
议程序,如发现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
的,可以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免
职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股东、董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公司章程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公司规定相关内容而引发的纠纷,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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