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9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3440 证券简称:新鸿运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南京新鸿运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 带法律责任。
南京新鸿运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因会议届次披露错误,公告内容需进行更正,现将上述公告进行如下更正:
更正前: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中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101,805 股,占公司股本的 81.7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秦树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19,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7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千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30
提名康锐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景晓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祁电兵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华侠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更正后: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中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101,805 股,占公司股本的 81.7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秦树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19,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7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千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
公告编号:2024-030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康锐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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