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31
公告编号:2022-052
证券代码:833451 证券简称:摘牌璧合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收
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521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
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
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璧合”。
摘牌整理期间,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前 1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
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2022 年 10 月 31 日系摘牌整理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整理期结束后,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
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
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
公告编号:2022-052
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采取措施争取使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挂牌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7162408888
券商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681227218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投资者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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