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1 17:47:52 股吧网页版
永创医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1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3453 证券简称:永创医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永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 9:00。

公告编号:2024-037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453 永创医药 2024 年 9 月 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永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议,同意提名毕永堪先生、毕丽敏女士、孙德明先生、吴刚先生、徐蔚先生、姜一成先生、颜云霞女士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人员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转,第三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自动卸任。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公告编号:2024-037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
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推荐及本人同意,现监事会提名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朱如帮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第三届监事会的原有监事在新四届监事会产生之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第四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自动卸任。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