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8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33467 证券简称:纳美新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审慎自查,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信息披露要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追认公司的关
联方,并对 2022 年 6 月至 11 月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元)
上海海逸科贸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加工服务 4,017,721.45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海逸科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碧路 1920 弄 1906 号 201 室
公告编号:2022-033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碧路 1920 弄 1906 号 201 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机电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塑料制品及原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锅炉用燃料油(闪点 62 摄氏度以上,不含储存)批发、零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控股股东:刘志军
实际控制人:刘志军
关联关系:刘志军持有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19%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其控制的上海海逸科贸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为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刘志军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
关联关系:刘志军持有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19%的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公允定价原则为依据,根据公司经营方针,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2-033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至 11 月向上海海逸科贸有限公司销售
产品、提供产品加工服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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