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9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3468 证券简称:双剑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获知,公司监事佟德瑞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情形。
执行法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4)鄂 0192 执 2889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公司监事佟德瑞所担任主要负责人的“武汉智诚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仲裁一案,因“武汉智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于 2024 年7 月12 日对武汉智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公司多名主要负责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佟德瑞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公告编号:2024-035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监事佟德瑞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属其个人行为,并未对公司声誉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知悉该事项后,将积极协调处理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案号:(2024)鄂 0192执 2889 号
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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