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33468 证券简称:双剑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完成第一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概况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东杨建明、程开权、阳光明、郑家斌与广东省广
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签订了《杨建明/程开权/阳光明/郑家斌和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转让协议》,约定第一阶段程开权、阳光明、郑家斌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转让公司股份 23,873,999 股、7,130,161 股、2,404,838股,合计 33,408,998 股给装备集团,转让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6373%;约定第二阶段待杨建明股份限售期满并解除限售后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10,513,500 股给装备集团,转让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560%。转让完成后,杨建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540,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679%;程开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阳光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24,2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532%;郑家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14,5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319%,装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3,922,4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5933%。
同日,公司股东湖北盛世高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高金”)与装备集团签订了《湖北盛世高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转让协议》,约定盛世高金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3,780,000 股给装备集团,转让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795%。
二、第一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4-054
程开权、阳光明、郑家斌、盛世高金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转让
公司股份 23,873,999 股、7,130,161 股、2,404,838 股、3,780,000 股,合计
37,188,998 股给装备集团,转让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2169%。
上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占股本 占股本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程开权及一 合计持有股份 25,925,999 24.5512% 2,052,000 1.9432%
致行动人 其中:无限售股份 24,929,999 23.6080% 1,056,000 1.0000%
有限售股份 996,000 0.9432% 996,000 0.9432%
合计持有股份 10,354,374 9.8053% 3,224,213 3.0532%
阳光明 其中:无限售股份 10,354,374 9.8053% 3,224,213 3.0532%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9,619,354 9.1092% 7,214,516 6.8319%
郑家斌 其中:无限售股份 2,445,788 2.3161% 40,950 0.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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