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1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3473 证券简称:ST 博丹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承诺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自身发展的需要,为适应当前市场环境,集中精力提升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促进公司更好地发展,经慎重研究决定,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020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5,628,8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88%。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以 15,628,894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未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名,合计持股 4,967,90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4.12%。
经公司了解,股东中存在对公司终止挂牌存在异议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回购申请的股东。为了充分保护异议股东权益,除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公告的实际控制人董杰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承诺的五个工作日期限外,实际控制人董杰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回购的承诺期限延长至公司主动终止挂牌完成之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止。若公司主动终止挂牌未能完成,则实际控制人董杰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回购的价格修改为不低于该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
公告编号:2021-008
异议股东须在前述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方式交付至公司。
书面回购申请文件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其他成本来源文件等。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
由于承诺有效期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异议股东股份受让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菁
联系电话:021-65535328-813
联系邮箱:xjbodan@126.com
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100 号 9 号楼
特此公告。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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