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34
证券代码:833473 证券简称:博丹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11839号)。公司监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重大财务报表项目审计受到限制。
由于博丹环境公司未能提供有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存货、预付账款及应付
账款余额的完整财务资料,我们无法对相关资产、负债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博丹环境公司的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余额等相关科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发表审计意见,同时,我们也无法对博丹环境公司营业成本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发表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19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2、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3、公司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并会履行监督权力,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20-034
特此说明。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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