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833473 证券简称:博丹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主持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473 博丹环境 2020 年 7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彭春桃、钟敏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100 号 9 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王云伟代表监事会将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 2019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支持公司的业务拓展,对于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利润拟不作分配,全部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19 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进行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2019 年度发生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九)审议《董事会对 2019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十)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提出意见。
(十一)审议《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
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借款人民币 200.00 万元,年利率 9.84%,期限
为 2019 年 7 月 31 日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该笔借款由董杰、陆绍飞、张文伟、
陆凤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
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借款人民币 200.00 万元,年利率 6.10%,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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