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833479 证券简称:朗德金燕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朗德金燕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股数 占股本 股数 占股本
名称 性质 时间 方式
(股) 比例 (股) 比例
晋能控 合计持 27,500,000 55% 0 0% 2022 特定
股装备 有股份 年 4 事项
制造集 其中: 27,500,000 55% 0 0% 月 协议
团金鼎 无限售 25 转让
山西煤 股份 日
机有限 0 0% 0 0%
责任公 有限售
司 股份
注:变动时间为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本次权益变动,将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形式办理,尚需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确认意见,在全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
2022年4月25日,股东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金鼎公司”)、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
宝能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向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股转公 司确认后由转让双方到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
金鼎公司将其持有朗德金燕 55%股份以 6,522.37 万元转让给通宝能源,
上述转让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完成,金鼎公司减持挂牌公司 27,500,000 股,拥有权益比例从 55%(拟)变为 0%。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金鼎公司与通宝能源签订《北京朗德金燕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5%股
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1、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关于股份转让
转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北京朗 德金燕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7,500,000 股,即 目标公司 55%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3、转让价款
协议双方共同确认:根据经本次交易经济行为审批机构确认的《资产评估 报告》对转让标的股份的价值评估,经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款 为人民币 6,522.37 万元。
4、目标公司债务处理
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目标公司负债由目标公司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审 计报告》未披露的负债及或有负债,由目标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并负责处理。
在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如因股份交割日以前发生的事由 导致任何第三方向目标公司主张权利,目标公司不得不承担了还款或赔偿义务 的,由目标公司承担后果。
5、目标公司职工安置
本次交易不涉及减员或裁员。目标公司的职工(包括但不限于在岗职工、 待岗职工、内退职工等)的劳动关系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 金等社会保险关系均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动,目标公司将继续履行其与职工及 其他相关人员已签订的劳动合同。
6、期间损益
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损益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并且在该过渡期内,转 让方不得要求目标公司分红,如果目标公司决定分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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