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833479 证券简称:朗德金燕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朗德金燕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股数 占股本 股数 占股本
名称 性质 时间 方式
(股) 比例 (股) 比例
山 西 合计持有 0 0% 27,500,000 55% 2022 特定
通 宝 股份 年 4 事项
能 源 其中:无 0 0% 27,500,000 55% 月 25 协议
股 份 限售股份 日 转让
有 限 有 0 0% 0 0%
公司 限售股份
注:变动时间为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本次权益变动,将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形式办理,尚需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确认意见,在全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
2022年4月25日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金鼎公司”)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能源”)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
公告编号:2022-009
由转让双方到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
金鼎公司将其持有朗德金燕 55%股份以 6,522.37 万元转让给通宝能源,
上述转让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完成,通宝能源增持挂牌公司 27,500,000 股,拥有权益比例从 0%(拟)变为 55%。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通宝能源与金鼎公司签订《北京朗德金燕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5%股
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1、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鼎山西煤机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关于股份转让
转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北京朗 德金燕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7,500,000 股,即 目标公司 55%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3、转让价款
协议双方共同确认:根据经本次交易经济行为审批机构确认的《资产评估 报告》对转让标的股份的价值评估,经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款 为人民币 6,522.37 万元。
4、目标公司债务处理
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目标公司负债由目标公司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审 计报告》未披露的负债及或有负债,由目标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并负责处理。
在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如因股份交割日以前发生的事由 导致任何第三方向目标公司主张权利,目标公司不得不承担了还款或赔偿义务 的,由目标公司承担后果。
5、目标公司职工安置
本次交易不涉及减员或裁员。目标公司的职工(包括但不限于在岗职工、 待岗职工、内退职工等)的劳动关系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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