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8
公告编号:2021-001
券代码:833483 证券简称:凯科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上海凯科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兼董事长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补
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凯科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兼董事长王忠芳先生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具体情况如下:
限制消费人员姓名:王忠芳
执行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1)浙0302执1891号
立案时间:2021年3月23日
限制消费令出具时间:2021年3月25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称“鹿城区法院”)于2021年03月23日立案执行 申请人金华合财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兼董事长王忠芳先生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鹿城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
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第三条的规定,对王忠芳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王忠芳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
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
公告编号:2021-001
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
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
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 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生活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鹿城区法
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鹿城区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忠芳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对公司声誉造 成不良影响,由于是其个人担保行为,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保护构成重大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忠芳正在积极推动协调,争取向法院申 请撤销限制消费令,尽快消除负面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后续的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会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述事项带来的负
面影响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上海凯科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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