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15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33489 证券简称:美特安全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3 月 1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3 月 1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该案已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收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传票,待
2023 年 3 月 28 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冠林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龙
公告编号:2023-004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张国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3 年,原、被告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建设的克拉玛依市体育场馆配套设施(运动员公寓)-智能化工程项目中的 8 个子系统向乙方采购(包括采购和系统调试),被告支付货款 1250 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完成了上述系统供货及调试,经双方验收合格,并交付投入使用,但被告至今尚欠工程款 4487567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 4487567 元。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00 万元。
3.判令被告赔偿律师费损失 40 万元。
4.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邮寄送达费等一切诉
讼费用。
5.以上合计:8887567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04
本次诉讼收回的现金,能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造成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积极准备开庭所需证据材料,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传票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