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5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833489 证券简称:美特安全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与投资者沟 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与投资者沟
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定期报 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定期报告 与临时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如 告 与临时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如需)、公司网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 需)、公司网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 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以达到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目的。投 流,以达到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目的。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出现纠纷,可以自行协 资者与公司之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 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提交证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 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者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
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
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
公告编号:2023-034
相关 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
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
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
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
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
案。
(二)删除条款内容
第一百一十一二条(二)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下的资产处置(包括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质押等);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三、备查文件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章程》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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