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9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3493 证券简称:中岳非晶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董事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 挂牌公司 其他
有限公司
董晓源 法定代表人、董事 董事、总经理
刘巧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松慧 董监高 董事
2024 年 01 月 05 日收到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24)豫 0185 执 75
号、(2024)豫 0185 执 76 号执行裁定书、(2024)豫 0185 执 77 号执行裁
定书。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松慧、刘巧珍、董晓磊、董晓源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二)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原因
河南登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松慧、刘巧珍、董晓磊、董晓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
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登封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及个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二、 对公司影响
公司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因此被限制消费,对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挂牌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因无合 适人选,故暂无更换人员计划。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在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24)豫 0185 执 75 号执行裁定书;
(2)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24)豫 0185 执 76 号执行裁定书;
(3)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24)豫 0185 执 77 号执行裁定书;
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