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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3 16:34:00 股吧网页版
小田冷链: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小田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3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小田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小田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年度报告存在被终止

1 信息披露 否

挂牌风险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半年度报告存在被终

2 信息披露 否

止挂牌风险

3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公司及关联方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

4 处罚处理 否

分决定书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5 处罚处理 否

行政监管措施

6 生产经营 公司及关联方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7 生产经营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及关联方收到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经查明,小田冷链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1 年,小田冷链多次被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截止 2021 年 12 月 16 日,小田冷链未披露上述信息。小田冷链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五十七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六条的规

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田运红、董事会秘书于瑞英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对小田冷链、田运红、

于瑞英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2、公司及关联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26 号)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未能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

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2 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田运红、时任董事会秘书于瑞英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市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于 2021 年 11月 21 日决定对小田冷链及田运红、于瑞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公司及关联方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全国股转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对深圳小田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田运红、于瑞英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44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中显示小田冷链、田运红、于瑞英存在如下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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