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3497 证券简称:小田冷链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小田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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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深圳小田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此进行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小田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小田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提高对外投资效益,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小田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非上市公众
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资产保值增值为
目的的资产运用行为,包括: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七)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其他资产运用行为。
第四条 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导
向及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规模适宜、
控制风险,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
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二章【】对外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
序。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
联交易事项执行决策程序。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涉及金额(同时存在多个金额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二)投资标的构成业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50%以上;
(三)投资标的构成业务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四)投资标的构成业务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条件
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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