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3505 证券简称:美的连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深圳市美的连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深圳市美的连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考虑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对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暂不进行分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02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前述关联交易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利润来源,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竞争优势。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其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拟修改要约收购相关规定,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是公司依据实际发展情况拟定,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美的连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何晴、杨正洪、张宏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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