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2
证券代码:833507 证券简称:美安普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12月
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
案》。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
为了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稳定员工队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
工的积极性,使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并综合考虑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
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
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
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低于3.80元/股不超过4.50元/股,具体回购价
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不存
在交易均价。因此参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平
均收盘价位3.14元/股,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
的200%
(一)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不存
在交易均价。因此参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平
均收盘价位3.14元/股,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二)每股净资产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末和2021年年末,归属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21元、1.18元,基本每股收益分别
为0.11元、0.04元。
(三)挂牌以来股票发行情况
公司挂牌至今,实施过一次定向发行,具体如下:
发行新增股份 新增前总股 新增股份 新增后总股份 发行价格 发行类型
挂牌日期 份(股) (股) (股) (元/股)
2018年4月10日 19,125,000 3,200,000 22,325,000 4.70 定向发行
综上所述,本次回购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二级市场交易情况、每股净
资产、挂牌以来股票发行价格,定价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
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
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
限。
五、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股,不超过700,000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9%-2.09% ,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
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150,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
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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