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9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3507 证券简称:美安普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2月6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反馈,对方案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修订版)》(公告编号:2023-007)。
方案修订不涉及回购对象、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资金总额等关键要素的改变,相关回购事项无重大调整,无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公告编号:2023-016
(二)本次回购的基本情况
1.回购的用途与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稳定员工队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使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3.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股,不超过7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49%-2.09% ,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15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三)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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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如果触发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四)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
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回购实施的时间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实施的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4月 3日- 2023
年 4 月 6 日。
三、注意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在公司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所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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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特此公告!
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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