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3
证券代码:833507 证券简称:美安普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稳定员工队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使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低于 3.80 元/股不超过 4.5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0 股,不超过 700,0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49%-2.09%。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15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期限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如果触发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2 日开始,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74.16%, 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 533,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59%、占拟回购总数量的比例为 74.16%;实际回购最高价为 4.50元、最低价为 4.25 元,实际使用资金 2,339,390.00 元。本次回购期间不涉及权益分派等情况,回购方式未进行调整。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1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的意见》(公告编号:2022-019)。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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