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5 17:05:50 股吧网页版
禾美农业: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5


证券代码:833515 证券简称:禾美农业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西禾美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1、2023 年 8 月,公司在收购安徽禾美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份后又继续
同安徽兵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兵尚”)协商沟通购买剩余股份,
2023 年 9 月按照不高于 1 元的总价购买安徽禾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禾美”)49%的股份,收购后安徽禾美为禾美农业的全资子公司。

2、安徽禾美持有潜山禾美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90%股权并实缴资本

0.00 元。为更好的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减少关联交
易,公司与安徽禾美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于 2023 年 7 月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公司以 1.00 元收购安徽禾美持有的潜山禾美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 “潜山禾美”)90%股权,并于 2023 年 7 月完成工商变更手
续。

3、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与合肥佳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佳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1.00 元的
价格购买合肥佳赛持有的潜山禾美 10% 股权。2024 年 1 月公司完成工商变
更后,公司现持有潜山禾美 1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 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 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 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根 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四十条规定,“购买的资 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 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 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 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 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
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 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 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 产。”

被投资企业有 2 个,安徽禾美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为 0,资产总额
为 0;潜山禾美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为 0,资产总额为 0。本 次交易支付的成交金额为 2 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38,054,309.39 元,净资产为 55,041,275.50 元,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占 公司总资产 0.0%,占公司净资产 0.0%,故本次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吴何胜先生需回避表决。按照《公司章程》及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本
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