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报字【2024】第0030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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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报字【2024】第0030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晟物联)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4)第 1412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修订)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
153,659.44 元、流动负债 8,240,031.68 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流动性暂时出现困难,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除参股广东多对多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公司生产经营停滞;2023 年度公司亏损 8,545,937.76 元,累计亏损额已超过实收资本。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
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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