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
之
2023 年持续督导意见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216 号华创证券大厦)
二零二四年五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华创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依据,基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本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挂牌公司及交易对方提供。挂牌公司及交易对方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挂牌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亦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挂牌公司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查阅相关文件。
目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
释 义......3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及过户情况......4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及过户情况......4
(二)相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4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4
(一)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4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5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5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运营、经营业绩影响的状况......5
五、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6
六、是否存在业绩对赌......6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7
释 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公司、挂牌公司、光晟 指 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物联
标的公司、交易标的、
多对多公 司、多对多集 指 广东多对多物联集团有限公司
团
明景实业、交易对方 指 佛山市顺德区明景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友成、交易对方 指 广东友成智慧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指 广东多对多物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总增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加注册 资本金 1965.6903 万元,导致公司持多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多公司股权被稀 释 9.96%,且丧失控制权。
增资协议、《增资协 佛山市顺德区明景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友成智慧医
议》 指 院管理 有限公司分别与多对多公司签署的《增资
协议》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经股份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现行有效的股份公司章
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及过户情况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及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佛山市顺德区明景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友成智慧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为广东多对多物联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2022 年 10 月 17 日,明景实业已将增资房产产权转移登记至多对多公司名
下。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广东友成已将投资款人民币 6,000,000.00 元汇
至多对多公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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