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3 19:15:11 股吧网页版
骏创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3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3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四月1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 )已收悉,苏州
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骏创科技” 、 “公司” 、
“本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
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楷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均系计
算中四舍五入造成。2
目录
问题 1.募投项目必要性与信息披露充分性 ...............................................................3
问题 2.业务模式披露充分性与合规性 .....................................................................46
问题 3.业绩大幅增长的真实性 .................................................................................58
问题 4.其他问题 .........................................................................................................933
问题 1.募投项目必要性与信息披露充分性
(1)前次募投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披露信息,①前次
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显示,“汽车零部件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
金 5,981.91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531.58 万元,
及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 万元与偿还银行贷款 5,100.00 万元。②前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 9,333.28 万元,其中投入“汽车零部件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1,641.75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2.13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5,100.00 万元。③前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显示,实际募
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全部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
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
请发行人:①说明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优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行贷款的原因及合理性。②说明发行人前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除投入募集资金
外,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时间、来源,并说明是否存在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不
足的情形。 ③结合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募集资金使用披露信息、保荐机构持续监
管安排及监管效果等,说明前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2)前次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披露信息,前次公开发
行申请文件显示,“汽车零部件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拟新增产能为“汽车天窗
控制面板系列” 400 万件、“汽车悬架轴承系列” 550 万件、“新能源汽车功能
部件系列” 1,950 万件,理论新增收入 1.88 亿元。该项目的设计建设周期为 3
年,达产后预计形成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14,660.00 万元和 1,508.58 万元。
请发行人:①说明前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说明与规划进度是
否存在差异,如存在,请说明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②说明前次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截至问询回复日的建成产能及募投项目对应产能的销售
实现情况、已形成的收入与利润等基本财务指标情况。③补充披露前次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与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关系。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根据申请文件,①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为
“骏创科技研发总部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25,031.00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汽车塑料零件产品4
8,500 万件。项目建设周期 36 个月,发行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有资金
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