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3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3539 证券简称:大方生态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重庆大方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重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行
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重庆大方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钟科、念海明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4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1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重庆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重庆大方生态环境治理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钟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念海明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1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下同)第十二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董事长钟科、董事会秘书念海明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重庆证 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钟科、念海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 券期货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后,高度重视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中提出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4-021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14 号)》
重庆大方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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