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09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3543 证券简称:灵通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创强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4 月 29 日以书面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炜炜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公告编号:2022-022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治理需要,拟修订以下制度:《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上述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启用,同时原各项制度废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的要求,并基于公司发展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2-02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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