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3543 证券简称:灵通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及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拟定以下权益分派方案。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
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16,111,558.2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51,5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49,000,000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51,500,000 股减去暂不分配的股东北京特维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持股 2,50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4,7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
公告编号:2024-005
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
(二)《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 议》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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