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833543 证券简称:灵通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543 灵通股份 2024 年 4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普信律师事务所葛明慧、肖晶丹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湖州市埭溪镇上强工业功能区创强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就 2023 年总体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重点。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就 2023 年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 2024 年度监事
会的工作重点。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审议。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4-003)、《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04)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结果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在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公告》(2024-005)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06)。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吴炜炜、刘荣财、李晓罕
(八)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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