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33548 证券简称:锐丰科技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公司当前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定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0-014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董事会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0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等关联交易的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补充完善 2020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关联方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而
公告编号:2020-014
无偿提供担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业务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元吉、李伯侨、杨标
2020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