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0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第五章 董 事 会 ...... 18
第一节 董事...... 19
第二节 董 事 会...... 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5
第七章 监 事 会 ...... 26
第一节 监 事...... 27
第二节 监事会...... 27
第八章 重大交易决策程序 ...... 29
第一节 重大交易...... 29
第二节 关联交易...... 3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6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8
第十章 通 知 ...... 3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2
第十三章 公告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42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 43
第十五章 附则 ...... 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广州市锐丰建业灯光音响器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 10 号房,邮政编码:
511473。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宗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有关规定,采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和设备,提供专业声光电产品及服务,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获取股东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灯光设备租赁; 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 音响设备制造; 电子产品批发; 通用设
备修理; 技术进出口; 专用设备修理; 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 灯具、装饰物品批发; 电
子产品设计服务; 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 照明灯具制造;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策划创意服务; 影视录放设备制造;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 会议及展览服务; 广告业; 房屋租赁;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产品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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