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5
公告编号:2020-034
证券代码:833548 证券简称:锐丰科技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因应调整发展规划,经董事会审慎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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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12 月 7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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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收购,收购价格将不低于其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收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 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起 10 个转让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回购申请中应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三、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董事会秘书:苏波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 10 号
联系电话:020-39280111
电子邮箱:stock@lax-pro.com
公告编号:2020-034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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