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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2 15:55:53 股吧网页版
金粮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02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33562 证券简称:金粮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西金粮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西金粮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 关人员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2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2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西金粮饲料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挂牌公司”或 司

“公司”)

李照亮 董监高 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2-033

杜艳君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90 号,下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下同)第十二条规定,构成信息披露 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李照亮、董事会秘书杜艳君未能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第六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十 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山西金粮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李照亮、杜艳君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编号:2022-033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1、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对公司及有关人员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并按 照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的要求进行整改。

今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 业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 控制度,提高全员合法合规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22 号

公告编号:2022-033

山西金粮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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