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关于山西金粮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2610001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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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4
关于山西金粮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2610001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西金粮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粮股份”)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
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4)第 02610024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 所述,金粮股份公司应收账款年初账面原值 79,119,451.56元,年末账面原值 79,406,024.15 元,我们对其大部分应收款项实施了函证、检查及与管理层沟通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以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充分性。
(二)持续经营能力
金粮股份 2023 年度净亏损 40,840,828.07 元,已连续六年大额亏损,且本公司
2021 年 2 月起无主营业务收入,截止报告日,本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023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借款余额 87,940,000.00 元,有到期无法归还风险。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金粮股份盈利能力较弱,资金周转困难,按时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较大。金粮股份公司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金粮股份虽然披露了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拟改善措施的可行性未做充分披露。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三十一条: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财务报表是否已充分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提出的应对计划;
(二)(二)财务报表是否已清楚指-明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审计单位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第三十一条规定:如果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三十一条所述事实的披露。我们认为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中涉及的事项属于审计准则第 1324 号准则所规定的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重大不确定性已充分披露情形。
三、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可能对金粮股份公司 2023 年度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应收账款”项目、利润表的“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但是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金粮股份公司 2023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潜在影响。因此,我们发表了保留意见。
虽然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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